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國家留學基金委《2020年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派辦法》要求,我校2020年第一批選派工作將于近期開始,現(xiàn)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選派計劃
1. 選派類別:選派類別為訪問學者,博士后。
2. 選派期限:訪問學者的留學期限為6-12個月,博士后的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3. 選派要求:結合平臺建設、重點學科和師資隊伍建設的實際需要,從學科發(fā)展的長遠規(guī)劃出發(fā),確定推薦人選。
4. 留學單位:留學人員主要派往教育、科技發(fā)達國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
5. 留學人員需自行聯(lián)系國外留學單位。
6. 資助內容:國家留學基金委和學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現(xiàn)行規(guī)定執(zhí)行。
二. 申請條件
1. 符合《2020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規(guī)定的申報人基本條件。
2. 申請人應是我校在編在職青年骨干教師,在校從事教學、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具有扎實的專業(yè)基礎、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
3. 訪問學者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45周歲(第一批申請人應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yè)后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jīng)歷,碩士畢業(yè)后一般應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jīng)歷;對博士畢業(yè)的申請人,沒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
博士后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40周歲(第一批申請人應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yè)時間應在3年以內,應屆博士畢業(yè)生不受此限制。
5. 申請時需提交擬留學單位的正式邀請函。
6. 外語水平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擬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三. 注意事項
請各單位根據(jù)學科和師資隊伍建設規(guī)劃,鼓勵本單位教師積極申報,在申報工作中注意以下要求:
1. 外語水平合格證明和國外正式邀請函是派出的必要條件。外語水平合格證明應在規(guī)定的有效期內。
2. 申報時必須提交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函。正式邀請信/函一般應由外方教授/邀請單位簽發(fā),并使用邀請單位專用信紙打印,不得為電子郵件,且必須是留學基金委申報系統(tǒng)中所列的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開具的,有明確留學時間和研究方向,研究方向須與申請者在研項目方向一致,有外方導師或機構負責人親筆簽名。邀請函上的出國時間不能超過留學資格有效期(2020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自動取消。
3. 申請人研修計劃應詳盡、切實可行,包含以下內容:出國從事研修的主要內容、國內外研究現(xiàn)狀與差距、選擇外方院校及導師的原因、所具備的前期研究基礎、擬采用的研究方法與手段、科研工作的時間與安排、預期階段性目標及成果、歸國的后續(xù)工作安排等。
四. 申報要求
1. 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向所在學院(系)提交申報材料二份(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所有附件材料均需蓋章),請列一份材料清單,并裝袋。
2. 請各單位于3月20日前將以下材料:①申報人個人材料;②《2020年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報人員情況統(tǒng)計表》(附件3),交至長安校區(qū)人力資源部7-511(同時提交材料電子版)。
3. 學校于3月21日-3月22日組織專家組評審。待人選確定并公示后通知相關人員于4月1日—15日登錄留學基金委網(wǎng)站(http://apply.csc.edu.cn)網(wǎng)上申報。4月20日前,學校對評審通過的申報人在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上進行網(wǎng)上審核、推薦和上報,同時將相關紙質材料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完成申報工作。
聯(lián)系人:馬婧。
聯(lián)系電話:88308513
附件:附件1.2020年申請材料及說明.docx
附件2.依托科研項目或課題研究選派情況填報表.doc
附件3.2020年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報人員情況統(tǒng)計表.xls
人力資源部
2020年1月21日